农村金融扶持政策逐步形成体系

03.04.2015  11:14

  农村金融扶持政策逐步形成体系,这是近两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一大新特点。在中国人民银行举办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如此表示。

  报告指出,财税、货币信贷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的正向激励机制构建了我国农村金融扶持政策体系。在财政政策方面,支持力度逐年稳步加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农业种植业养殖业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以及银行卡助农取款、汇款、转账等支农惠农政策性支付业务。按照“鼓励增量,兼顾存量”原则,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制度。优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完善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优先支持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

  在货币信贷政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年两次定向降准,下调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以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在差异化监管方面,切实加强信贷投向监管,引导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对金融机构创新涉农业务产品以及在服务薄弱地区设立机构网点,积极开辟准入绿色通道。修改存贷比口径计算方法,将支农再贷款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贷款从存贷比计算公式的分子中扣除,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考核和差异化存款偏离度考核。降低农户贷款的风险权重。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

  陆磊表示,金融资源投入扶持“三农”绩效显著,农村、农户、涉农等农字号贷款增速显著高于GDP增速,贷款占比显著高于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截至2014年,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地区贷款余额19.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3.3%,较2007年增长2.86倍,年均复合增长21.7%;农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19%,较2007年增长2.99倍,年均增长22%;全口径涉农贷款23.6万亿元,同比增长13%,占全部贷款余额28.1%,较2007年增长2.86倍,年均增速21.7%。

  据介绍,自200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逢双年出版),主要介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情况,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进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的改革措施、扶持政策和经验做法。近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已正式出版,是对2012年以来农村金融服务和改革最新发展的一次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