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为依法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近期我市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一、落实八项责任。
一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与受委托监护人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与公安等部门做好对接。二是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随时将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对象向公安派出所报告。三是落实临时监护责任。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农村留守儿童,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四是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五是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六是落实评估帮扶责任。将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七是落实预警排查和信息报告责任实现纵向延伸至村(居)委会、横向连接到相关部门的信息化联动服务,形成各部门全方位、全天候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合力。八是落实打击犯罪责任。按规定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二、规范四步要求。
全年长期、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做到“四步走”:一是动员部署。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要求,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二是集中行动。按照责任分工,联合推进开展阶段性工作,强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强制报告意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三是检查总结。由市政府办牵头对全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镇(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工作成效,同时将专项行动中的排查出来的数据和总结报送上级部门。四是巩固深化。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同时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四中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二是落实信息更新,健全通报机制。依托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机制,按季度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各项责任落实情况。市未保办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实施激励问责。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各镇(办事处)年度考核范围,同时强化对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绩效监督。四是借助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整合舆论资源,主动借助各类媒体,切实运用各种阵地,系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