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公章管理使用混乱
本报讯(记者张文凌)日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村级案件中发现,一些地方村委会的公章使用不规范、管理混乱,公章成了“游章”、“乱章”和“私章”。
按照有关规定,村委会的公章应指定专人专管并制定公章管理使用的制度。但纪检机关发现,一些村委会不仅无制度也无专人管理,即使有制度,保管人员也不按规定办理,致使公章成“游章”和“乱章”。
在马关县131个村委会(社区、生产队)中的125个,建有公章管理使用制度的85个,其中,对用章的时间、事由、经办人等进行严格登记的仅82个,其余由轮流值班的人员携带;丘北县99个村委会中,建有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62个,严格执行用章登记的仅23个;广南县每个村委会都没有明确管理公章的人员,有的由村党总支书记保管,有的由村委会委员轮流随身携带,致使群众办事时需要辗转多次才能找到公章;富宁县新华镇9个村委会3个社区,仅有5个有登记记录,其中各甫等6个村委会,公章都是放在办公室,村委会干部可以任意盖章,公章管理随意,造成责任不清。
文山市法院在受理一起离婚案时,发现有的村委会为其他村的人员开失踪证明;丘北县新店乡大路边村委会,在填写2010年度入党志愿书基层党组织意见时,因村党总支的公章丢失,便用村委会的公章代替,报送后被乡党委全部退回;广南县珠琳镇西基德村村委会干部竟在申请人未达到结婚年龄时开具结婚证明。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一些村委会公章管理混乱,使用公章随意。如文山市部分村委会不认真调查核实贫困人员的真实情况就盖章出证明。2014年10月开展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中,共清理因家庭条件不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907人;富宁县2014年村一级审核盖章不严导致不合理的城乡低保户共计4173户4703人;砚山县江那镇嘉禾社区以加快社区发展为由,向到社区办理户口迁入、房屋转让等手续的人收取每人50元和300元才予盖章,共收取赞助费2000元;2012年,广南县北宁社区以办公经费紧张为由,多次向前来盖章或开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收取30~50元不等的“盖章费”。富宁县归朝镇龙绍村委会村干部公开争夺公章管理权,导致村委会干部关系紧张。
当地纪委已叫停了乱收费现象,要求将所收取的钱款全部退还群众,目前正在加强对公章管理使用的培训和宣传,强化制度建设;并要求乡镇政府加强对村委会公章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原标题:云南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公章管理使用混乱
稿源:中新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