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暨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29.04.2016  21:12

  4月29日上午,省局在南京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暨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会议。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省财政厅农业处有关同志,省秸秆机械化还田专家组成员,13个省辖市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科技处处长,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处室正、副处长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局王峰副局长主持,沈建辉局长作重要讲话。

 

  沈建辉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他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全年共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2亿元,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0大类49个品目机具13.6万台(套),受益农民机手6.65万个(户),直接带动农民投入达42.27亿元;全省夏秋两季共完成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000多万亩,还田率稳定在50%以上,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对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沈建辉局长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转方式、调结构要求,按照“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总体工作思路,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常态化”,进一步创新、改进和完善补贴政策操作方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便民高效、公平公正实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农机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权责对等、职责明晰、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二是强化风险防控。要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履职有标准、预警有措施、监督有责任、问责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营造政策落实良好氛围。要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行阳光政务,全面公开政策实施各个环节内容和信息,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预警制度,大力整治产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购机补贴政策高效实施。

  对做好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沈建辉局长强调,省政府继续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列入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提出了“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超过4000万亩”的目标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4号)明确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六大重点环节之一,这都为进一步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一是抓紧协调落实资金,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尽快向市县政府汇报,在省级作业补助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科学测算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抓紧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水平。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围绕登记造册、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强化技术培训,切实抓好作业质量。要根据省级《稻麦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推进农机与农艺的配套融合,确保各作业环节技术执行到位。四是着力加强主体培育,有效构建长效发展机制。要将落实还田补助政策与促进农机化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加快培育农机专业服务主体,积极组织各类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机械化收获、还田、机插秧(机条播)、机植保等“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提高机具作业效率。

  沈建辉局长最后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当前有利时机,在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组织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农机化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要求,对照即将出台的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做好规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好水稻机插秧,成立机插秧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做好相关机具物资准备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好“三夏”农机化生产。认真落实《农机跨区作业证》免费发放,及时、准确提供作业市场和气象等信息,引导机具合理流动,做好农忙用油“三优一免”等措施。三是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积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农机事故预防“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会上,太仓、灌南、靖江、扬州、金坛5家单位进行了大会交流,省局王峰副局长代表省局与各市签订购机补贴工作目标责任状,景启坚纪检组长作了廉政警示教育,行发处、科技处的负责人对2016年购机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