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机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行动
为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徐州市农机局从2016年7月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在全市农机系统内,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经销企业和报废回收企业为重点,督促全市所有涉及农机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各项要求,推进农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一是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二是安全责任到位,三是安全投入到位,四是安全培训到位,五是安全管理到位,六是应急救援到位。
三、专项行动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是2016年7月至2016年底,为全面启动阶段。各地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农机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辖区农机企业开展宣教活动,2016年底前做到点上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到位、查摆问题到位,并坚持立行立改,做到初见成效。
第二阶段是2017年全年为强化落实阶段。所有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督导企业细查实改。2017年底前,全市农机企业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落实”。
第三阶段是2018年全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抓好对企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2018年年底前,验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