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各有关县(市、区)文广新局:
为进一步提高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使用水平,根据《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新出联〔2013〕10号)和《江苏省省级农家书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4号),现就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物补充更新方式
根据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今年省财政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在促进全省农家书屋平衡发展的基础上,优先扶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省级试点县(市、区)中财政保障能力一、二、三、四类的地区。由省局统一下达补充更新指标,公开招标供应商,组织相关地区农家书屋工作人员到第六届江苏书展扬州主展场进行现场采购。
二、出版物补充更新时间安排
6月下旬:省局下达2016年省财政补充更新的农家书屋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
6月底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2016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供应商;
7月4日前:相关地区根据下达的补充更新农家书屋数量,上报2016年补充更新农家书屋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地区将参加江苏书展现场采购人员报名表(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文广新局承担农家书屋工作处室的负责同志和27个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见附件3)报送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
7月10日:中午12:00前,各相关地区参加现场采购的人员至扬州会议中心大厅报到;
7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相关地区采购人员进行选购,参观书展;
10月中旬前:供应商将各地补充更新出版物配送到指定农家书屋;
11月中旬前:省市县三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相关地区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出版物补充更新要求
1.采购指标:每个农家书屋按2500元指标采购出版物,出版物采购折扣由省局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后另行通知。
2.采购内容:本次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重点用于采购图书,电子音像制品由各相关地区按实际需要采购。此外,每个地区在书展现场选择5种期刊,由省局另行采购配送。
3.采购范围:为提高农家书屋选配图书的针对性,采购品种原则上按照省局印发的《2016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执行,每个书屋每个品种复本量一般不超过2本。相关地区也可根据本地阅读需求,在书展现场采购其他参展的优秀出版物,但采购资金比例不得超过省下达指标的30%。同时,采购省内出版社出版物的资金比例不得超过省下达指标的50%。
四、其他事项
1.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补充更新分配计划主要用于所辖区2016年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乡镇(街道)和对口帮扶地区,丰县要优先考虑湖西片区帮扶书屋、泗阳县要优先考虑连沭结合部片区2个乡镇和2个村帮扶书屋的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
2.各地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现场采购之前,要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和农家书屋管理员的意见,采购真正符合当地农民阅读需求的出版物。
3.各地补充更新出版物要着眼于推进农家书屋图书通借通还、定期流转,逐步实现片区农家书屋图书配备的差异化。
4.各地本级财政安排的农家书屋补充更新资金,要参照省补助资金采购办法,抓紧做好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请各市局于10月30日前将各地本级财政资金补充更新出版物的书屋名录报送省局。
报送材料联系人: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臧大秀、李桂泓。联系电话:025-83225152、8321597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省财政补充更新的农家书屋数量分配表
2.2016年省财政补充更新的农家书屋申请表
3.赴江苏书展现场采购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2016年省财政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分配表.xls
2016年省财政补充更新的农家书屋申请表.doc
赴江苏书展现场采购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