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委召开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座谈会

19.05.2015  14:02
        近日,南通市农委召开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座谈会,培训交流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全面部署了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市2013-2015年度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责任人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科学编制项目合同(实施方案)。项目合同(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指导好项目合同(实施方案)编制签订工作,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环节、实施地点与规模、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绩效考核指标。要严格项目变更程序,合同实施地点、资金使用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要根据公示制度,在项目实施核心区的适宜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准确标注实施内容;要主动和主管部门联系,安排好中期检查的时间;要切实做好项目技术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资料的收集、积累、及时归档。如项目培训,培训会议通知、签到表、培训图片、培训资料、培训相关宣传报道等资料要齐全;要确保每一项合同指标都能有相关资料进行证明。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根据《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技术集成费用、推广补助费用、技术推介费用、物化推广费用、人员劳务费用、牵头专家推广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与科技推广关系不紧密的基建支出(如大棚、沟渠路、养殖场舍、电路改造等),不得用于简单地对项目实施地农民发放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补助,不得对农民发放现金培训补助,不得用于补贴购买已经列入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的产品。自筹资金也纳入审计范围,所以各单位要按下达的项目名称建立专账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