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06.02.2015 16:43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细则》列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和“黑名单”评判标准以及经过信息收集、信息核实、讨论审定几个程序。每季度第3个月下旬,由市农委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目录。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并通过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被列入“红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优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和评优评先,优先给予项目、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进行惩戒。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6.02.2015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