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出台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05.2017  14:4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我省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再生资源有效利用,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6号)。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抑制农村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质量提升、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的相关项目。其中:耕地地力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重点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培肥、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轮作休耕试点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重点用于规模化沼气工程配套“三沼”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中心,沼渣沼液循环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等。

  为调动市县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专项资金除省级试点经费外,全部采用“任务+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以各地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地农业资源状况、保护与治理任务、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主要资金分配因素,各市县在省级下达资金的额度内,依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市县。同时,在确保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下达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允许市、县(市)级政府在预算资金类级科目用途范围内,结合基层规划和实际情况,统筹整合用于相关农业支出。

  2017年,省财政安排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4.58亿元,比上年增长27.9%。
两大支农资金今年起“放管结合”
  近日,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财政厅
盐城市农委检查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近期,盐城市农委对2016年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情况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2016年,大市区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共33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459万元。其中:盐都区项目17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20万元;大丰区项目11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79万元;亭湖区项目3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市开发区项目2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本次检查大市区2016年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23个,占总项目总数的69.农业委员会
我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农改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