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发项目)补助资金下达

12.10.2016  17:43

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发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

苏财农发【2016】58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2016年度省级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发)项目已收悉。根据《省级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发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35号),经审核,同意对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西埠社区等上报的92个项目予以补助(详见附件)。

  请各市、县根据补助金额完善有关项目建设内容,同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管理并组织实施,具体建设内容参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执行,补助范畴不包括市政建设及深水井建设等内容。省级补助资金将通过专户下达到各市、县财政局,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完成后由县级负责验收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