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维权有了“绿色通道”
24.12.2015 07:57
本文来源: 靖江网
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管理办法》,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受理开辟“绿色通道”。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杞介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关精神,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将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参照军人条件执行。除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人员外,其他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也将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另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扩大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范围,婚姻家庭纠纷、部分经济赔偿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案件,军人军属也可申请法律援助。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将简化程序,尽量缩短审查时间,如遇紧急情况,将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伤、病、残、老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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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5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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