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宝应:冒充单位领导来电 诈骗近百条香烟被捕

02.03.2016  16:33

   

      过年期间,烟酒等物成为人情往来的重要媒介,而这一点被有心人利用作为非法牟利的手段。近日,宝应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冒充单位领导以单位过年需要买香烟为由,10余天内多次作案,诈骗香烟近百条的诈骗案件。 

      经查明:曹某2003至2012年期间,多次因盗窃获刑,后因“生意”不好,从朋友马某那里学到了冒充领导诈骗香烟的“技能”,后因和马某合作诈骗于2013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之后的曹某成为一名快递员,但春节期间快递公司停止收件,没有事情做的曹某就想起利用过年期间赚一笔的主意。2016年春节期间,曹某多次在多地冒充单位领导给被害人打电话买香烟,并让其将香烟放到门卫处后到楼上办公室收钱,当被害人发现查无此人时,曹某早已将香烟带走,直到案发被抓获时,曹某还在预谋下一次的诈骗行动。 

      宝应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从快对曹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