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再现奇葩证明:买房要无犯罪前科
新京报讯 “有犯罪前科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定此项规定?”昨日,一张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前科证明引发网友关注,证明中,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普洱派出所民警在为居民证明无犯罪前科之后,作出上述质问。此前,湖南一派出所在为老人开具的老年证遗失证明中,附文吐槽民政部门的内容,就曾引发广泛关注。
警方调查“买房需无犯罪证明”
对于网友曝光出来的“派出所在证明中质问‘有犯罪前科就不能买房’”一事,开具该证明的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普洱派出所张警官表示,该证明为他亲自开具。
证明材料显示,普洱派出所证明辖区内一居民目前未发现犯罪前科,随后提出质疑: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此项规定?
昨日,张警官表示,该证明是他于2015年7月17日开具的,当时辖区内一名女士到派出所开此证明,称买房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才可以。
“我做户籍民警两年,从未开具过这种证明,但如果我不开的话,那位女士就无法买房。”张警官称,辖区内居民无论是在昭通市还是在盐津县买房,都不需要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通过言谈得知,该女士应该是在外地买房。
昨日下午,昭通警方表示,经媒体报道之后,已有相关领导前往普洱派出所调查,事情的具体经过将会尽快对外公布。
基层民警对奇葩证明“有苦难言”
在此之前,湖南娄底同兴派出所在老年证遗失证明中质疑民政部门“纯粹是增加麻烦”一事,就引发舆论对派出所做法一边倒支持和点赞。对此,当地民政部门也表示“委屈”。
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称,遗失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和街道(乡镇)两级证明即可,老人应该是听错成了到派出所开证明,此外,民政部门出台补办遗失证明的规定,也是因老年证优惠力度大,使用过程检查不严,常有老人故意多补办老年证,拿去给不符合条件的人使用。
多名一线民警表示,目前派出所可开具的证明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和事主户籍信息相关的证明,如身份证遗失、个人户口注销等一些公安系统可查到的证明,另一类是治安、刑事案件方面的证明,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工作中,确实遇到过一些奇葩证明要求,有些根本就不在派出所职权范围内,但如果不开,事主又办不了事,还会质疑“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吗”,很多时候民警也有苦难言。
■ 观点
“证明”泛滥让社会运行成本加大
网络上各种“奇葩”证明的出现,让人们忍俊不禁的同时,也对相关单位的办事效率产生了质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丽江表示,各种“证明”的泛滥,无形中让社会成本急剧加大。政府的存在是为百姓办事,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不停地让第三方机关开具证明,让百姓劳心劳力,相关单位的办事效率相当低下。
赵丽江称,自中央提出精简政务之后,各单位都开始提高工作效率,但各单位在办事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时间及金钱的浪费,给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