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探索市权范围内零收费切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29.01.2016  12:25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去利减负、放开放活的总体要求,宿迁市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清理调整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宿政发[2015]154号)。(一)扩大了收费清理的范围。收费清理首次将政府性基金纳入清理范围,对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免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利建设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二)率先在全国探索前期建设阶段“零收费”。即对新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前期注册登记和建设阶段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市权范围内“零收费”政策,缓(免)收涉及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缓收1项,免收19项。(三)率先在全省取消、免收1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仅技术咨询服务费1项收费就能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四)推行事业单位、国有机构免费服务。共有5家单位13项服务将实行只服务不收费政策。(五)推行设定部门服务责任制。按照“谁设定,谁负责”的要求,对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社会稳定性评价、防洪评价、日照分析等服务,由设定部门负责,不得向企业收费。据测算,2015年以来,我市通过清理调整涉企收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近亿元。(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