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7月1日起实施
10.03.2015 20:28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3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极大地推动和促进我省航运事业的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规定》明确渡口运营人应当在渡运航线上下游200米附近设置渡口标志。顺航道行驶的船舶驶近渡运水域时,应当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渡船。地方海事、航道等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船舶差别化管理的需要,建立“安全诚信船舶”和“诚信过闸船舶”等免于检查、快速通行的激励制度,鼓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船员自觉做好船舶的安全管理,增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遵纪守法的意识。
近年来,为了适应我省水运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船舶大型化、标准化日趋成为新常态,而与之相应的航道等级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既制约了水运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压力。
省交通运输厅在通过前期发布《规定》审议稿向社会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下,结合我省航道实际情况和水运发展需求,出台了《规定》。它的施行既是服务水运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对提升我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效率和保障通航安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陈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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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5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