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合法养老院遭拆 老板被签不上访承诺书
此前报道:南京引民资建老年公寓 5年后以违建名义拆除
人民网南京2月26日电(王继亮、孙波)2014年,人民网持续关注了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南京鹏达老年公寓被拆除事件,记者近日了解到,这起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鹏达老年公寓法人王建斌历时一年多的奔波求助后,当地政府决定以借款方式给予其193万元的困难救助,并要求其在由秦淮区信访局预先打印好的《停诉息访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保证今后不再给各级领导写信反映此事,并不向他人透露处理结果。
记者此前了解到,南京鹏达老年公寓2006年由当时的白下区政府招商引进,系租赁光华路街道高桥村集体土地所建(租期20年),始建于2008年,王建斌自称为此投资700多万元。鹏达老年公寓在建设期间得到光华街道全力协助,并于2009年7月1日在所属民政局领取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资料还显示,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及街道领导皆因其为老年事业做出的贡献而亲临观摩。
然而,2013年6月,鹏达老年公寓被光华路街道以违建名义拆除。光华路街道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该老年公寓所在地属于南京市高铁沿线环境整治范围,城东污水处理厂需要征收该地块,且当初建房时没有办理准建手续,因此属于违建,拆除也没有补偿,但王建斌配合政府拆迁可适当予以奖励46万元。
事实上,奔波一年之久的王建斌并未获得任何补偿,2014年8月,他将上述情况反映给正在江苏开展巡视工作的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后,同年9月4日,秦淮区信访局拿出预先打印好的《停诉息访承诺书》,要求王建斌签名解决此事。这份经秦淮区公证处公证的承诺书注明:王建斌自愿接受区有关部门提出的解决方案(采取分批借款的方式,给予困难救助人民币193万元),因鹏达老年公寓拆除及由此引发的所有问题已全部了结,保证今后不再就此事上访,也不向他人透露处理结果。
王建斌称:“当初如果不签名就拿不到一分钱,这193万元的所谓借款对我来说,确实能解决不少债务问题。”无奈之下,王建斌将这笔所谓的“困难补助”领取到位,但王建斌目前为此还欠300多万元的债务,当他日前再次到光华路街道要求公正处理时,相关部门的回应竟是:再闹,还钱。
上述承诺书,记者2月15日也从南京市秦淮区信访局得到证实。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建斌确实于2014年的9月4日在秦淮区信访局主要领导的见证下,在预先打印好的上述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最终违背承诺。
对此,南京市高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姚磊认为,该老年公寓因无手续确为违建,但因其由政府招商而来,并在街道的默认下建成,随后又被拆除。这一方面说明政府的决策朝令夕改过于随意,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当下,基层如何落实有偏差。像上述养老院被引进后又遭拆除的事件,不仅没有鼓励,反而阻碍了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
针对上述承诺书,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大生提出,双方应当单独签订补偿协议,承诺书也应当是双向的,不应当是单向的。这份承诺书形式不合适,内容也不合法。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