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日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4月份开始,具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围绕几大重点任务,全面建立起养老院服务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对各类养老院实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确保到2017年底,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养老院标准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入住养老院老年人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院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养老院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发挥标准化在提升养老院质量工作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在全市养老院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将作为行业准入、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是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养老机构等多项举措,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的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老年照料机构的卫生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就诊。以满足高龄、失能、失智等重点老年人群体刚性服务需求为重点,利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室等基层卫生资源,提供健康管理、康复促进、长期护理、上门巡诊、家庭病房等服务。到2017年底,护理型床位占机构总床位数比例达到40%以上。
三是深入达标创建活动。在2016年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年”和“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养老院消防隐患、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和达标创建,2017年底95%以上养老院达到消防、食品安全要求,养老机构许可证办理率达80%以上。
四是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制订养老机构管理指导意见,在日常管理、安全措施、内务卫生、院务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予以规范。探索乡镇敬老院向社会老人开放的激励机制,在保障政府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不降低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鼓励敬老院利用闲置资源为社会老人提供服务,将部分社会服务收入用于工作人员的薪资激励,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敬老院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市场化改革,2017年底敬老院公办民营比例达30%以上。
五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养老院负责人免费培训工程,定期组织养老政策、服务标准、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到2017年底,全市养老院持证护理员不少于护理员总数的80%,全市所有养老院负责人得到轮训。加强养老院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营养配餐、保健按摩、心理咨询、精神关爱、健康评估等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鼓励执业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到养老院开展服务,提升养老院综合服务能力。
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泰有福”养老服务联盟平台建设,建成集数据信息处理、业务综合管理、服务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平台,做好与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江苏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市级相关数据平台的对接共享工作,及时上报、汇总、分析相应数据,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养老院服务效率和智能化服务水平。
七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宣传报道,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对于服务质量高、群众口碑好的养老院,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服务质量较差,存在欺老、虐老等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院,予以公开曝光处理。牢固树立养老院服务质量第一的意识,以实际行动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