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养老机构、福利院春节期间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近期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细化部署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哪些新的要求,一起来看!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324号)、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民函〔2021〕1号)要求,春节期间养老机构、福利院作为重点场所,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对单个建筑物整体作为养老机构或养老机构有院落围墙的,应减少非必要的进出通道和人员出入;对使用部分楼层、区域开办养老机构的,应加强共用通道、电梯,以及养老机构所在楼层区域公共环境的日常消毒。同时,加强出入口人员值守,落实人员入院检测以及入院物资的检验消毒,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对此,省民政厅要求严格探视活动及其他人员进出管理。要求各养老机构严格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的宣传说明,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探视。
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
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订购物品。养老机构负责对物品外包装消毒后转交老年人。
全省各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入住。经评估确因家庭无力照料急需入院的,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低风险地区老年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
要求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住养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讲清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确需离院的老年人建立工作台账,登记离院后的主要活动安排及出入场所,并提前明确拟返院时间。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家过节。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域。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于丹丹)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