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3月实施 建成百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9.01.2016  10:29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民政厅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3月,《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正式实施。全省要建设100个街道(乡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记者了解到,我省把解决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和用餐等基本服务需求摆在优先位置,全省将建设100个街道(乡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每个县(市)建有一所以上护理院。积极探索打造适老住区,每个设区市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

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及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养养老床位结构,护理型床位、社会举办的床位分别达到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5%、55%。进一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各地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公办民营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此外,全省将加快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强护理院建设,每个县(市)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实施“福馨工程”为全省500家农村敬老院及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康复设备。推进更多地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增强家庭的护理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