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合作社法人伙同农经站会计骗取项目资金20万 盱眙检方查办
29.06.2016 12:1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以贪污犯罪依法对盱眙县黄花塘镇农经站会计王某某、盱眙县黄花塘可富养猪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丁某某立案侦查。
经初步侦查查明,2012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担任盱眙县黄花塘镇农经站会计期间,利用其主管该镇合作社申报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的职务之便,亲自制作虚假申报材料伙同黄花塘可富养猪专业养殖合作社法人代表丁某某骗取国家农业财政项目资金2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 许昌盛 戚玉柱)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9.06.201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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