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起“小腐败”典型被通报

16.07.2015  12:42

 新华报业网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通报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江苏4起,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起案件包括:

  常熟虞山镇顶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蒋伟民为儿子操办婚宴80桌,并邀请镇、管理区、村(社区)近百名管理人员参加。今年3月,常熟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连云港海州区新坝镇镇村管理办公室主任、新西村党支部书记徐兴兵驾驶城管执法车接儿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今年4月,海州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仪征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任宽林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先后收取相关单位负责人所送现金2.25万元。今年2月,仪征市安监局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泗洪双沟镇高套村党支部原书记高辉,利用职务便利,将秸秆禁烧工作奖励2800元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奖励5348元据为己有。今年1月,双沟镇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被通报的131起典型案例来自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涉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乱收费、故意刁难群众、玩忽职守、拉票贿选等,均“点名道姓”并公开处分结果。今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将每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曝光。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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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