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近日,江苏省委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公平竞争的氛围和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培 养:
创新创业导向鲜明
● 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
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支持企业科技人才到高校兼职,开设学分课程、联合指导研究生。
实施大学生企业工程师培育计划,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 推进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改革
更好发挥本土人才作用,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推行以奖代补、跟奖跟补,实现奖励与贡献实绩挂钩。加强目标管理,强化滚动培养,落实退出制度,提高培养绩效。
● 铸造新型企业家队伍
实施百千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千名青年企业家接力计划,培养一批既通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和一批优秀青年苏商。
● 培养技艺精湛的技能大军
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乡土人才,加强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引 进:
整合全球资源
● 着力引进金字塔塔尖人才
对引进世界一流的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 激发企事业单位引才活力
建立引才奖补制度,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跟奖、跟补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奖励引才中介,对引进顶尖人才或团队的,由省财政给予引才中介50-100万元奖励。
● 打造开发区产才融合新高地
引导各类开发区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聚特色产业人才,打造一批“产业+人才”特色小镇。
● 强化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建设“江苏人才云”大数据平台,绘制全球高层次人才地图。定期举办海内外江苏人才交流活动和产业科技活动,畅通全球人才对接联系渠道。
使 用:
积极释放活力
● 坚持市场评价体系
坚持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 创新人才激励政策
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有条件的市、县应当对本地产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科研人员予以奖补,奖补数额可相当于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支持科研人员投身创业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创新创业。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报告制度。
● 积极发展人才金融
推出“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产品,对设区市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提供最高1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 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研究制定优秀人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完善苏北人才发展计划,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苏北、基层一线和特殊行业流动。
● 推行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政策
立足鼓励探索,坚持权责一致,研究制定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决策中的容错免责政策。
保 障:
确保人才优先发展
● 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建立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改革,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 坚持人才发展多元投入
各级政府建立稳定增长机制,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省财政今后3年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的1000亿元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用于人才发展的实际支出不低于30%。
● 完善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鼓励通过建设人才周转公寓、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向人才出租、发放购房租房补贴等形式,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和补充医疗保险,优先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家庭医生。
● 扩大人才国际交流便利
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实行区别于党政干部管理政策,根据任务需要合理安排。
● 营造尊才重才的社会环境
建立人才维权快速援助机制,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培育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
核 心: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 构建党管人才新格局
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 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
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制度,畅通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
● 分层分类推进改革试点
加快苏南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南京江北新区等人才管理制度创新,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人才综合改革试点。
● 建立全面考核体系
将人才工作履责情况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重要内容、人才发展绩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人才资源信息统计列入全省社会统计体系。(郁 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