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四项措施力促案件良性循环
今年1-9月,兴化法院新收案件12323件,同比增长22.55%,办结案件10677件,同比增长29.61%,未结案件(含旧存2806件)4452件,同比增长11.19%。针对今年以来收案逐月增加、季度同比增幅达20%以上的实际,该院及时采取四项措施,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科学设制审判团队运作模式。除在去年底纳入全省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戴南法庭外,年初在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全部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庭人员配置情况,分别采用不同建制形式的审判团队运作模式。如刑庭、少年庭对“20天简易程序”“45天简易程序”以及普通程序中“职务犯罪及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普通刑事案件”,分别采用“1(主审法官)+1(书记员)”“1(主审法官)+2(人民陪审员)+1(书记员)”“庭长(审判长) +1(法官) +1(人民陪审员) +1(书记员)”“1(审判员任审判长)+1(法官)+1(人民陪审员)+1(书记员)”模式;院民一庭主要审理建设工程、劳动争议、医疗事故、道交赔偿以及重大复杂民事案件,则确定建立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五个审判团队;院民二庭确定采用1(主审法官)+2(人民陪审员)+1(书记员)模式,组建了4个审判团队。通过近一年来的运行,院部4个业务庭人均办案为180件,同比增长了44%。
适时调配案件。针对执行案件增长46.55%、民一庭案件增长38.43%、民二庭案件增长28.57%且疑难复杂类案件相对集中的实际,该院及时调配部份案件至行政庭办理,同时确定审管办、少年庭各一名法官帮助民一庭、民二庭办理案件,既解决了庭与庭间案源不均的问题,又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今年1-9月,该院执行局、民一庭、民二庭分别办结案件4027件、1262件、532件,分别增长93.70%、40.22%、19.02%。
落实院庭长办案指标。在《全院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中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办理案件不得低于分管业务庭人均办案数的10%,各业务庭(局)长担任主审法官办理案件不得少于所在部门人均办案数量的50%,并要求院庭长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案件。同时,在完成对庭长、审判人员庭审观摩考核的基础上,要求院长办案至少开一个观摩庭接受考核评议,发挥院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今年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办案176件,庭长办案1041件。
发扬吃苦奉献精神。为缓解日常办案工作中车辆、法警力量调配紧张的矛盾,该院要求刑事开庭集中安排在周一至周四,周五、周六两天所有车辆、法警归执行局统一调度,实行定期集中执行。同时从6月份起,在全院大力倡导实行周六加班制度,食堂保障正常供餐,院部干警包括靠近城区的法庭同志坚持做到周六正常上班。同时,该院积极向市里协调争取办案奖励资金,并以办案考核为依据制定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