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行动

22.05.2015  13:05

  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兴化市林牧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于4月28日至5月15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兴化市目前已有8家单位依法取得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主要有梅花鹿、蓝孔雀、豪猪、暹罗鳄、骨顶鸡、斑嘴鸭。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对这8家从事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取得的有效证件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的养殖条件、技术能力、防疫措施、经费保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限期整改,督促养殖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野生动物和公众卫生安全。并敦促各驯养繁殖单位,在尚未取得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对那些不听劝告继续非法从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在依法注销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同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通过本次清理整顿活动,兴化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责成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确保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