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准

12.11.2014  14:46
 

为保护和延续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格局、传统风貌,继承、弘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方特色,兴化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日前,获江苏省政府批准。

  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范围为市域,其中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东至上官河,南至沧浪河,西至下官河,北至海池河,面积约2.46平方公里。规划划定东门、北门2个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保护历史城区的环境与空间格局,保持传统街巷、河道的空间形态与尺度,加强滨水岸线保护与景观塑造,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和视线通廊,延续当地传统和特色风貌。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在加强历史城区保护的同时,还要按照保护规划加大对市域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名镇和文物古迹等各类物质文化遗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继承和发扬地域文化特色;重点保护市域“苏北水乡、水城相依”的自然环境,保护延续沙沟历史文化名镇的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要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兴化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