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加大市级科技项目监督力度

17.12.2014  18:21

  2014年,兴化市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中,切实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其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一是公开申报指南。在兴化市科技信息网站上发布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公开项目申报要求,动员各乡镇积极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二是严格入围标准。对企业申报的市级科技项目由所属乡镇、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务会上进行三轮初审。凡近三年来没有专利申请或者获得有科技成果的项目申报单位、承担有科技项目而未完成计划任务没有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不能入围。
  三是严格评审程序。对初审入围的重点项目通过会议的形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市纪委、财政部门全程参与专家评审会的监督。
  四是集中实地考察。在专家评审会后,由兴化市科技局和市纪委、财政局联合集中对项目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考察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五是集体确定方案。在通过以上规定程序后,结合专家评分意见与现场考察情况,由局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市级项目立项方案。
  六是强化廉政责任。制定“科技计划项目廉政承诺制度”。兴化市级项目组织实施前,与项目申报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签订项目廉政承诺书;项目评审前,与项目评审专家签订项目评审专家廉政承诺书;项目立项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廉政承诺书。在科技计划项目廉政承诺书中严格制定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明确各方职责,监管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评审、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等各项环节,确保廉政建设开展顺利。凡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发生,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移送司法处理。构建项目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在科技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和科技经费使用过程中,兴化市纪委、财政府部门全程参与,实行项目立项联系会议制度,从源头上排除廉政风险。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拨款、实施和验收等环节规范操作流程,形成科技、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纪检部门监督的双重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来源:兴化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