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日用品关税从10%提到50% 辟谣:2012年起就执行

26.12.2015  13:11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网络传言,沐浴露、香皂、牙膏等日用品商品关税“一夜之间”由10%全部上调为50%。对此海关辟谣,相关产品税率50%的政策从2012年起从未改变。

  昨天,微博微信等平台盛传,顺丰旗下的海淘转运网站海购丰运发布公告称,接海关通知,自2015年12月28号起,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可可脂以及婴儿(儿童)用化妆品等全部按照化妆品申报,税率从此前的10%调整至50%。该消息很快引发海淘一族的连锁反应。

  不过很快,各地海关联合辟谣称,“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从2012年开始就执行50%的税率。”进境物品目前依然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文内的相关税率执行,如有调整会及时更改。记者查询公告发现,包括洗面奶在内的清洁、护理类化妆品都是按照50%的税率征收。

  而决定税率的是一个叫做“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机构,海关是没有权利单独决定关税的。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提到的关税是指“行邮税”,即行李和邮寄品税的简称。按规定大部分物品的行邮税税率是售价的10%,烟酒、化妆品等税率为50%,如果计算下来税款低于50元就免征。而通过一般贸易来进口“货物”的话,海关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般来说税率要比行邮税要高不少。目前跨境电商和以海购丰运为代表的海淘转运网站寄送的物品都适用于行邮税。目前有关部门的确在酝酿调整跨境电商适用的行邮税率。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近日就表示,海关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更加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进出口税收政策。 (记者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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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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