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4.01.2016  10:08

(2016年1月13日靖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靖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卫兵所作的《靖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市“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制约地方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不断丰富司法便民措施,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狠抓司法规范,提升司法能力,为我市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