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
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2月26日出台的《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作为我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性举措,5个方面32条措施都是“干货”,可为全省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逾千亿元,力度之大,涵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降低用工和物流成本
用工成本、物流成本对当下企业的影响非常突出。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周毅彪介绍,“近年来我省制造业企业用工成本年均增长15%左右,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上升幅度更大。我省企业的物流成本虽然是全国最低省份之一,但与发达国家比仍然偏高。”
《意见》率先剑指用工和物流成本,提出“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意见》明确,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支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的补贴力度。
“5条举措条条都有很强的针对性。”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陈励阳以缓缴社保费条款为例解读说,最近三年,江苏已将缴费基数统一调至20%,在给企业连续减负基础上,考虑今年企业可能遭遇更大困难,作出了社保费不影响当期支出前提下可缓缴的规定,更有针对性。
电价下调企业省钱28亿
《意见》在用电方面明确了3项新规,从2016年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3.12分/千瓦时;优化能源发展结构,扩大电力降价空间,2016年安排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500亿千瓦时,降低骨干企业用电成本;开展大用户优化用电服务,免费为企业提供优化用电建议书,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降低用电成本支出。
土地使用明确,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重点保障年度重大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用地,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符合条件的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健康养老、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
这样的政策“红包”,给了我省实体经济企业实实在在的鼓舞。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说,单是电价每度下调3.12分一项,2015年全省一般工商业企业就可以降本28亿元左右。江苏一夫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唐绍林测算,公司一年省下的电费不少于12万元。
六举措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意见》有6条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设定。包括,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窗口指导,维护存贷款利率定价秩序,落实国家降息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试点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服务,优化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贷款审批门槛。继续扩大续贷政策适用范围,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对市场前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用足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鼓励和支持地方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2016年全省资金池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进一步充实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资本金,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10.5亿元“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并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扩大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
国家与省级政策叠加减税负
减税、减费,对实体企业而言,等于增加利润。“税费减免政策对企业降本很关键。”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说,《意见》既梳理了国家层面出台的减税政策,也有省里自主出台的降费措施,形成“省里5条、国家8条”的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有关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鼓励和支持地方对众创空间的用房、用水、用能、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给予适当补贴。制定《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实施细则》,“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0亿元,对省内实施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和新增税收贡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资金奖补。积极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放宽研发活动范围,简化备案资料,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放宽认定条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
王志忠说,作为中央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的“降成本”政策文件,江苏的《意见》有鲜明的江苏个性,32条中除8条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外,其他24条都是省里自行出台的具体、实在的企业降本措施,“《意见》明确了政策落实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尽职尽责,让好政策发挥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