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关于推进全市退役士兵网络创业的实施意见》
近日,宿迁市出台《关于推进全市退役士兵网络创业的实施意见》。
《意见》涉及服务对象为全市所有退役士兵,提出“以市场为主导,挖掘区域特色经济,增强政府扶持力度,建立完善退役士兵网络创业政策体系”的实施原则和“院校理论培训,电商实践训练,创业基地孵化,推向市场创业”的基本思路。
《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抓好培训。宿迁技师学院、淮海技师学院和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时开设网络创业课程,制定教学计划,抓好理论培训。与京东商城等电商签定协议,将其作为实训基地,对退役士兵开展网络营销等电子商务实践训练,邀请电商平台成熟卖家、电子商务应用专家,免费提供网店设计、网络推广、产品宣传、网络营销、售后服务、代理运营等专业技能培训。二是培养创业典型。以市“金种子”网络创业大赛为平台,发现创业典型,定期组织退役士兵优秀网络创业实体和诚信网络经营户评选,推广成功经验。三是拓宽创业渠道。构建网络平台,拓展网上交易,促进退役士兵网络创业实现线上线下互动,通过网络销售实现快速增长。重点支持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乡镇、村(居),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及优质地产品,组织退役士兵发展各种地产品网店,共享供货平台和物流系统。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县(区)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退役士兵初始网络创业项目、网络创业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各级网络创业园区和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的退役士兵创办企业,一年内实行“零租金”入驻,对开设普通网店的退役士兵,通信部门减半收取网络费用。工商、税务等部门对退役士兵网络创业实行“一站式”服务,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由受益财政全额返还。
《意见》要求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为退役士兵网络创业打造绿色通道,提供全程保障和支持。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通报全市退役士兵网络创业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