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出台《关于开展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6.02.2016  20:30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建筑业现代化,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江苏省 散装水泥 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近日,淮阴区住建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淮住建〔2016〕39号)的通知,这标志着淮阴区从2016年3月1日起在城区、开发区范围内达到一定体量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 砂浆

近年来,淮阴区散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散办文件要求,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会议,就“禁现”通告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热议,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后制定了该《方案》,《方案》对设计、审图、招标、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在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上作出了具体要求。(省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