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2.10.2014 14:31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法制
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仲裁委员会,省有关部门法制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鼓励、倡导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规定》,省政府法制办决定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按照《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评选办法》的规定,省有关部门、省直管县(市)法制机构的创新项目报省政府法制办初审,其他县、市、区法制机构的创新项目报各省辖市政府法制办初审;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创新项目报各省辖市政府法制办初审;各仲裁委员会的创新项目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
二、评选范围:2012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项目。
三、截止时间:本次各省辖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初审后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以及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的时间截止于2014年10月31日。
联系人:褚志霞 025-83396358
徐振华 025-83396423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22.10.2014 14:31
故
事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