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9.07.2015  20:40

  近日,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5个部分14项内容,结合淮安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不断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逐步构建档案工作新格局;三是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提升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四是全面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档案工作发展新局面;五是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全面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淮安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全面系统指导新形势下淮安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全市档案事业上水平发展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淮安市档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