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皖四地法院信息共享推进执行联动机制 破解执行难

14.11.2014  20:05

  中国江苏网11月14日讯(记者 米格)今日,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上海高院、江苏高院、浙江高院、安徽高院达成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制定了实施规则。“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把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江浙沪皖地区联接起来,通过及时、有力的执行,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区域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江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说。”

  据介绍,四家高院达成联动,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这一机制,将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将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间执行联动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推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人员信息、案件信息、威慑信息的全面执行联动和信息共享。

  机制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规则,研究解决合作协议运行中的问题。通过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级人民法院间的信息数据交互,依法、及时、高效地完成相关委托事项。

  对四家高院来说,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间案件的执行信息共享请求将等同于本省(市)案件发起的执行信息需求。率先共享各自已建立的“点对点”银行查询系统,并逐步将共享内容拓展至工商、房产、车辆等以及关联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威慑信息等。

  据介绍,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先行共享已建立的“点对点”银行查询系统,并于2015年3月底前逐步将共享内容拓展至已建立“点对点”的工商、房产、车辆等其他财产信息,以及当事人信息、关联案件信息、执行威慑信息等。

  江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在推进会上说,通过司法体制改革解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在三中全会《决定》中,中央首次将解决有关执行问题提升到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加以部署。

  他分析执行难的众多原因时说,地方保护主义尚未根除,执行工作较审判工作更容易受到来自地方党政机关及各种复杂关系的影响,各地法院缺乏配合,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地方发展为由消极协助、拒绝委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法院内部缺乏协作,片面强调立、审、执不同部门之间的分权制约,工作相互脱节。外部缺乏协同,不能实现执行力量统一调度和信息资源有效共享。

  他说,以江苏为例,全省法院2013年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31.5万件,而各级法院执行人员仅2024人(2012年底数据)。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深层次问题,必须对现行执行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和调整。

  他表示,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总目标已经确定,苏浙沪皖四地法院在这样的时刻,共同构建长三角地区法院之间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这一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推进区域法治发展,为区域经济融合创造良好的整体社会环境,为长三角地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增添新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