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9项执法权事项从行政部门脱钩 共三大类

04.06.2015  13:13

  养犬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河道养护、公厕管理、巡查违法行为……今后,南京49项与执法相关的权力事项将从行政部门脱钩,由社区、中介或社会组织来承接。近日,南京公布了《城市执法关联事务向社会分权目录》,据悉,这是江苏首份向社会分权的目录清单。

  南京政府部门的权力一直在“瘦身”,此前相继“”出了194项行政审批清单,43个政府部门5122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这些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编办网站上都能查到,接受社会监督,不在清单中的权力事项今后严禁实施。此次更是拿出了城市执法关联事务向社会分权。

  在这份《城市执法关联事务向社会分权目录》上,记者看到,包括公安、城管、物价、人社、民政、住建在内的19个行政部门向社会分出49项权力事项。曾经由执法机关行使的5项职责,如巡查违法行为、调解执法纠纷、法制宣传教育、保障行政执法、执法文书送达,将由社区或行业协会来承接。

  据介绍,此次向社会分权的事项共有三大类。

  一类是涉及城市执法的告知、调解、服务类以及辅助性日常管理类事务,共17项,由社区和行业协会承接,最后由执法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二是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性鉴定、认定、评估类事务21项,全部转移给中介服务机构,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鉴定、认定、评估等事务依法行使审查权;三是涉及城市公共资源分配11项,如河道清理、垃圾处理、市政管护、户外广告设置等外包给社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监管履行情况。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表示,向社会分权并不意味着执法部门不管不问,而是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依法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权意在对权力进行精细分类,使执法事项与关联事务分离,让社会组织和公众充分参与,实现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治互补。(鹿伟)

来源:  现代快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