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六年后,尽职检察官归还扣押财物
26.03.2015 17:44
本文来源: 检察院
黄金坠子一个、玉石手链一串、银行卡两张……时隔六年,取回自己的财物,湖南衡阳的李女士激动地对着连云港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连说了三个“没想到……”
2009年7月,李某因涉嫌出售假币被新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依法逮捕,关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其间,李某向驻所闫姓检察官反映,自己有一笔非涉案财务被办案单位扣押了,希望检察官能帮忙追回。2010年8月,李某被新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5年初,经减刑,李某刑满释放。
“已经过去六年了,财物还能不能找到?”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已经搬迁看守所,找到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官热情接待了她,在认真核对登记信息后,检察官打开柜子,将装有财物的信封拿到了李某的面前。原来,六年前当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了解到李某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跟办案单位交涉,追回了扣押的非涉案财物并妥善保管。李某投监后,由于是外地人,再兼李某家人住址不明,驻所检察室无法与其家人联系取回财物。其后,虽经办公场所几度搬迁、检察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这笔财物依然完整保存在驻所检察室。六年过去了,写有当事人名字的信封已经泛黄,却封存完整。信封打开后,看到自己的熟悉的财物一一呈现在自己眼前,李某百感交集,握住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本文来源: 检察院
26.03.2015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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