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区交通局原局长周斌涉嫌受贿15万今受审
交汇点讯 今天,六合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周斌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5万元。
周斌受贿一事的案发,源于去年8月的国企员工实名举报的“送礼清单”事件,当时中国交通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实名举报了包括六合区交通局局长周斌、副局长徐亚俊的违纪行为,并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被“双规”后,周斌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据检方指控,从2000年到2010年期间,周斌共计收受4笔款项,总额为14.9625万元。为何受贿金额中有零有整?原来,2007年农村的养老保险政策有所变化,周斌给自己的妻子找了一家单位挂靠关系,让这家单位代为缴纳妻子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从2007年至2011年间,该单位为周斌妻子缴纳社会保险的支出为19625元,一直截至案发,这些钱周斌都没有归还。
检方出示的证言显示,周斌当时是该单位所在地的“父母官”,他直接找到单位老总提出代缴保险的要求,对方“不好意思拒绝”,另外,周斌自己也承认他并不缺这些钱,但是从来没想过要还钱。“我当时是镇长,他在我的镇上办企业,我提的这个要求他肯定是没办法拒绝的,一开始办的时候也跟他说过要还钱,但只是说说而已,没想过要还。”检方出示的证据中,周斌曾作出这样的供述。
不过辩护律师认为,从该笔款项的性质和单位出示的情况说明来看,这笔钱是周斌妻子欠单位的,是欠款,不应该被认定为受贿款项。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0年至2010年间,周斌还先后3次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13万元贿赂。2006年,时任六合区某镇镇长的周斌默许了商人张某在该地违规征地并修建房屋,事后对方便“识趣”地送上了2万元,2010年周斌将辖区内的一项总价34万元的工程介绍给了承包商王某,顺利拿到钱后,王某用报纸包好了6万元现金,直接送到了周斌的办公室里。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交汇点记者 顾敏
原标题: 南京六合区交通局原局长周斌涉嫌受贿15万今受审
编辑: 张超、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