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六个规范”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16.11.2016  23:36

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努力实现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提升了服务群众的实效。

一是规范聘任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政府部门、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三方主体职责,明确每个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不超过5家,确保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共615名律师、19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99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

二是规范信息公示。将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相关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定时服务时间及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参与纠纷化解工作等4项基础性服务对社会公示。

三是规范台帐资料。统一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明确服务登记要求。要求记录服务事项和处理方式(结果),由法律顾问和村(社区)共同签字,并设置了服务对象意见栏,及时收集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

四是规范经费保障。市委、市政府在《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1万元。目前,10个市(区)全部明确了经费保障标准和渠道,全市共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经费预算2141.5万元。

五是规范工作纪律。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公共法律服务定位,划清与市场法律服务界限。制定了禁止私自收费服务、利益冲突服务、教唆群众采取非法途径主张和维护权利、利用法律顾问身份谋取个人利益、损害村(社区)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六项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行为。

六是规范考评实施。出台《苏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评估办法》,明确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评,以合理设置评估主体和对象促进监督到位,以量化考评内容促进服务到位,以严格考评程序促进考评实施到位,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促进协议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