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院:公诉科、案件监督管理科座谈交流 促进司法规范

18.05.2016  14:00

  日前,针对徐州市检察院对规范司法的要求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铜山区检察院邢天冉副检察长组织该院公诉科全体干警、案件监督管理科部分干警座谈交流,围绕两科室规范日常工作(收发案件、文书)交接、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信息填录、规范移诉单位撤回案件三个方面展开。

  公诉科苗宏科长先就公诉科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与案管科一同探讨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与会人员展开讨论交流,解决了一些现实问题、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一是公诉、案管工作交接专人负责、互建核心数据台帐。公诉科、案管科日常工作交接分为案件、文书等收发与月报表的核对上,座谈交流进一步明确以上工作专人负责,并形成互建核心数据台帐的共识。二是严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信息必填项。案管科结合上级院考核考评标准,详细列出日常工作中公诉承办人办理案件必须填录的案卡信息,并对进一步完善案卡信息填录提出希望和建议。三是源头治理,规范移诉单位撤回案件。铜山区院撤回案件数量长期偏多,通过座谈交流总结出这一情况出现的原因在于公安机关迫于考核的压力将大量处于构罪与不构罪边缘甚至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以一种“试试水”的侥幸心理移送起诉,而做为收案关口的案管科只进行形式审查,这就导致这些案件进入系统流程。针对这一情况,与会干警均认为要从收案关口源头杜绝,且一旦发现公安机关混水摸鱼心理移送此类案件将坚决做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邢天冉副检察长对座谈交流形成的共识表示肯定,认为措施切实有效切中问题要害,同时对公诉办案审查期限作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