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为社会发展提供“证”能量
日前,镇江市公证处收到两封感谢信。一封来自某大型企业,一封来自60多岁的老人李先生。该企业感谢公证处协助他们圆满完成一次艰巨的商品侵权证据保全行动;李先生则感谢该处公证员以严谨认真的态度为他办理继承公证。大红的印章,鲜红纸张上的手写体,无不饱含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
“这些感激来自‘以公证促公正’所带来的‘证’能量和‘安全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宇轩说。
伴随着《公证法》的实施,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我市法治进程的加快,公证不断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事业大舞台,以法律为高速发展中的镇江系上了“安全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证”能量。
民生深处彰显公证道义
“我几年的纠结,最大的心病,你们给解除了!”家住市区的吴先生,父母去世,父母名下有一套公有租赁房要房改拆迁,相关部门要他提供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将上述租赁房承租权变更至吴先生名下的承诺公证书,才能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参加房改拆迁事宜。提供手续的期限将至,但吴先生的大哥因病住院无法前往公证处办理,这让他十分着急。了解了吴先生的情况后,公证员便到医院为其大哥办理了承诺公证并及时出具和送达了公证书,保证了按时办理房改拆迁手续。“因为我们的公证服务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使他们生活更幸福、社会更和谐,这就是我们最大的价值所在。”对于这样的赞誉,镇江市公证处的公证员这样说。
在廉租房分配现场等关键时刻,到处活跃着公证人的身影,他们带着公证人特有的“民生情怀”,将公证带进越来越多的寻常百姓家,成为百姓心中的维权利器,成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法治力量。“公证法律制度正在努力服务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市公证处主任陈志杰说。
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招标
镇江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承办政府采购公证的公证员又迎来了一个“大标”。
政府采购招标有多阳光?公证员介绍,这个原来财政计划1300万元的项目,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大招标平台,超过40家的投标人被吸引进来,最后政府敲定出资1012万元投放这个项目。
类似的开标例子还有很多。比如之前涉及全市73万市民的城市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当时政府采购的原计划是每个居民保险费用约30元。此后公开招投标后,几番角逐,在不改变承保项目的情况下每人的保险费用分摊为15元,这样一来政府支付资金直接减少了一半。
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标运作之初,审核把关环节多次查处冒用他人身份证参与投递标书的事件,后来根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新要求,阳光招标在程序上优化。全过程公证法律服务的参与,确保了招投标结果的可信度,有效预防了纠纷,也减少了诉讼。公证当场宣布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也展示了阳光招投标的透明度。
自2010年镇江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公证2000余件,涉及项目合同金额400多亿元,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50余件次,通过公证降低工程造价20余亿元,公证正确率100%,通过高质量的公证服务保证了项目的质量,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服务和保障。
长期助学开展法律援助
镇江市公证处坚持一个理念:通过党建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公证人员的内心向善和修养提高。他们把党建工作与公益行善结合起来,党员带头参与公益活动。
一方面是做好公益性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平均每年减免公证费用近30余万元。同时,还有专项的公益公证活动。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常年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活动;在社区开展义务咨询,建设“法律驿站”;主动配合政府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工作,分析、解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无偿公证法律服务。
另一方面,大力开展社会公益助学活动,并一直持续至今。对丹徒辛丰小学、江苏大学、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特困生进行捐资助学,已持续七年。组织向西藏日喀则地区小学生举行“小衣大爱”捐衣献爱心活动,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