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调整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医疗保险配套政策

03.11.2015  10:47

  10月31日,淮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将正式实施。为配合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淮安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医疗保险方面的配套政策,主要内容有:一是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支付比例不变。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公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从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基金支付;个人帐户基金用完后,按50%的比例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三是城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住院床位费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标准由原20元/日、25元/日调整到40元/日,在40元/日以内的,按规定比例支付;超过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稿件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