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政在宁落地 门槛严苛受惠面不大
02.09.2015 09:19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昨日傍晚,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按照央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该新政执行时间以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初审时间为准,2015年9月1日前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已录入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完成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在南京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除要满足三部门规定一套房贷已结清条件外,还有之前设立的五大门槛:已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须小于32平方米、三口之家住房总面积须小于100平方米;非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名下房产不得超过两套;必须是纯公积金贷款;家庭所购房产总价不得高于75万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限额为60万元,个人3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符合二套房贷款条件,且夫妻双方可贷到60万的最高限额,那么这60万正好是75万元最高房产总价的80%,余下的20%首付,为15万元。但是,在房价高企的南京,用75万元购买第二套房用以改善,几乎不可能。目前,当地仅六合、溧水等远郊区域才能用75万元左右的总价购买到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房源。因此,业内认为,在地方公积金贷款门槛严苛的情形下,三部门利好政策在南京受惠面并不大,恐只能产生“鸡肋效应”。
事实上,公积金这一新政对于单套房屋总价较低的三四线城市作用比较大,因为这些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上限能够覆盖单套房的总价,公积金首付比例降低对这部分购房者而言确实降低了门槛。当然,新政更多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形成调控政策持续宽松预期,促使其坚定信心入市。
编辑:刘林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02.09.20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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