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老房贷”明年起调整

12.05.2015  17:59

  中国江苏网5月12日讯 因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同时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昨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有所调整。这是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的。

  “公贷”利率调整

  未发放的贷款执行新利率

  “从今天开始,我们正式下调了贷款利率。”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处主任徐建国告诉记者,根据央行的文件,从5月11日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的下调至3.25%,5年以上的降至3.75%。

  目前,扬州公积金贷款资金比较紧张,不少人在排队等待。那么,对于那些5月11日之前已经审批结束但尚未放款的公积金贷款,是按照老利率来,还是执行新利率?

  市住房公积金城区管理部副主任张晖介绍说,公积金以贷款发放日的利率为准。也就是说,5月11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都按新利率执行。目前,城区管理部积压的贷款有5个亿左右,这些尚未发放的贷款都将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新贷款执行新利率

  老房贷明年才开始执行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

  “现在来申请公积金贷款,肯定是按照新的利率执行。”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处相关负责人朱成建告诉记者,“在2015年5月11日前已发放的老房贷,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