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单位不缴公积金将面临1万至5万元罚款

08.12.2014  12:05

  骗取公积金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又该怎么办?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单位不缴公积金将面临1万—5万不等的罚款。

  办法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以1万到5万不等的罚款。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出具公积金提取证明,那么,直接责任人也将被罚款。为了打击骗取公积金行为,办法规定不仅要全额追回,还将按比例进行罚款。如果单位协助个人骗取公积金贷款,也将一并处罚。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