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扬州公积金业务同城同办 骗提骗贷将“禁贷”10年
资料图
从下月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邗江区职工可以就近到城区管理部办理;同样,扬州市直职工也可以到邗江管理部办理。昨天,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5月起,主城区(不含江都区)实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城同办。
另外,从5月起,扬州所有居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时,都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昨天,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通报数起骗提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
公积金个人业务同城同办
包括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据介绍,5月起推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城同办,适用于职工办理公积金个人业务,包括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但不含个人龙卡的制发、补办事项。
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城同办,不包括对公业务的公积金转移、变更;此外,职工个人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调整还款方式和还款金额,需要到原先缴存和发放管理部办理。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提醒,目前城区管理部与邗江管理部合作的银行对象不同,需要办理公贷的职工需要注意区别。
城区管理部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兴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
邗江管理部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据悉,一季度末,主城区实缴公积金职工约39万人。
提取、贷款须签承诺书
骗提骗贷,贷款将受限制
根据要求,全市范围内实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诚信承诺书制度。各分中心、管理部在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时,必须要求申请人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明确要求申请人承诺对申办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同意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若干处理规定。与此同时,对发生骗提骗贷行为的申请人账户,作出相应的贷款限制处理。
-骗取未遂
三年内不受理提取和贷款申请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受理环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将申请人信息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自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骗取既遂
限期未退全款,永久停受公贷
对已造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事实的,各地应当责成申请人(配偶)予以退还,并将申请人(配偶)信息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五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含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情形,退休提取除外),十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其所在单位。
对已造成骗贷事实的,责令其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所骗贷款,将申请人(配偶)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并自申请人全部退款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单位。在限期内仍不退还或未全额退款的,将永久停止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依法追回其所骗贷款。
-造假中介
列入公积金管理信用黑名单
对帮助申请人骗提骗贷的中介机构,一经发现,将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停止受理其代办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申请。
对单位或个人涉嫌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等材料完成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上述违法行为一经确认,将通过公积金信息平台、扬州市人行征信平台和扬州市信用服务平台予以曝光。
【新闻附件】
有异议的
可五个工作日内申辩
据悉,通知还明确处理涉嫌骗提骗贷行为的流程:在处理骗提骗贷行为时,应将处理决定预先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若有异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超过五个工作日没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无异议;各地应当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
【典型案例】
一套房,5人提公积金买?
去年,某国企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购买某楼盘5-03-805号房,提取金额9.8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同时共有5人购买此房,提取金额29.96万元。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房产中介与开发公司涉嫌合作虚拟购房,无正当理由到市房管局撤销备案合同、撤销购房发票。通过梳理核实,2015年1-12月,有24名职工在该小区购房,提取金额178.21万元。城区管理部通过电话、邮送告知书等方式追讨被套取的公积金,并已决定冻结24名职工账户。
这人四年内结三次婚?
某公司职工赵某,从2012至2015年,通过广告认识中介,制造南京市假的房产证、契税发票、结婚证,安徽省假的《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套取公积金金额20.68万元。
“四年内,办理三张假结婚证,每一次‘配偶’都不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城区管理部与赵某所在公司纪检部门一起约谈了赵某,赵某承诺一个月内退还提取的公积金;同时,决定冻结赵某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