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后机动车停驶鸣笛默哀提醒

09.12.2015  23:18
    12月13日,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后,南京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高速公路、绕城公路、城市高架、隧道除外)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为确保机动车停驶鸣笛期间城市交通安全有序,交管部门发布了3点提醒。   1、当天开车上路,为确保安全,临近上午9:55不要进入高架、隧道,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9:58开始,行驶在路口的车辆请驶离路口有序缓慢停放,路段上车辆请按车道有序缓慢停车、请勿急停、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动向,防止发生车辆追尾、碰擦事故,停车后请勿下车走动离开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2、待全城警报拉响后,请广大驾驶人停车鸣笛致哀,时长1分钟,警报结束后恢复正常,请按交通信号灯和执勤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不要争道抢行。   3、停车鸣笛致哀1分钟期间,对于有急救、紧急救援等特殊情形的车辆,要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通行。绕城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隧道行驶的车辆不在停车鸣笛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