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一男子用网上绘图进行公益宣传被判侵权 法官提醒:使用图片需有授权
16.02.2015 19:29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2月16日讯(记者 米格)未经他人授权,使用他人的绘图,即便是用于公益,也是侵权。记者今日从江苏常熟法院获悉,常熟男子李某因侵犯他人著作权,为此支付了赔偿。
李某是动漫爱好者,在2014年常熟动漫节上,李某使用了一张《EX娘》绘图作为动漫节形象人物进行宣传,并将《EX娘》绘图印在了门票和海报上。王某发现《EX娘》被动漫节使用后,将李某告上法庭。
这幅《EX娘》绘图,是王某于2013年1月绘制,王某是原创,对《EX娘》享有著作权。李某使用《EX娘》并没有经得王某的同意。王某要求李某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很委屈,在动漫节前,他委托别人绘制宣传人物图,而那人在网上找了张《EX娘》交给李某。李某认为只是在动漫节前期使用了《EX娘》,王某发现后,就立即停止了使用,而且使用《EX娘》也是从事公益活动,没有任何盈利,不构成侵权。
承办法官认为,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任何场合使用他人原创作品都是侵权行为。
法官提醒,随着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日渐丰富多彩,无论商业还是公益活动,活动主办方在使用图片或者其他文艺作品时,必须取得权利人授权后才可以使用,并仍应当尊重权利人的署名权,还要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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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2015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