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建"公物仓"统一调剂国有资产 避免重复购置

28.11.2014  17:14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于下周一正式实施。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其中一大关注焦点是,未来,全省范围内会建立“公物仓”制度,通过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调剂、统一处置,进一步节约国有资产。

  首次理顺“谁来管”,各级财政部门成“把关人

  到2013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9630亿元,还不包括机关单位未作价的划拨土地。由于长期以来江苏省对这部分资产的处置规定太笼统,很容易出现账账不符、账物不符的情况。在此背景下,《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台。

  《办法》明确了“管谁”的问题。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是否包含在内?目前有不同意见。”省政府法制办人士表示,鉴于目前国家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此类单位的管理体制可能发生调整,因此《办法》规定这类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首次理顺了“谁管”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明确“怎么管”,国有资产出借、出让有严格程序

  过去,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资产占用多寡与职能不匹配、闲置浪费等问题。为此,《办法》首次明确国有资产配置基本原则和思路。具体而言,在资产配置上将更科学,将严格把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防止暗箱操作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国有资产不得向企业和个人出借。

  国有资产处置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让、出售、置换、捐赠、报废等。省财政厅人士表示,《办法》着重解决资产处置中长期存在的范围不清、公开性不足以及涉密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比如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让、置换资产应当通过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对电子废弃物等涉密资产,要求统一回收,专业处理。

  拟建实物、虚拟两个“公物仓”,统一调配避免重复购置

  未来,江苏将建设“公物仓”——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所谓“公物仓”,简单解释就是公共物品的仓库,财政部门对可以共用、共享的国有资产组织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调剂及统一处置。

  省财政厅人士介绍,早在2010年,无锡就开始试行“公物仓”,最大的好处是避免重复购置。比如,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添置的公物,事后全部上缴“公物仓”,别的单位需要可以申请。执法单位收缴罚没的物品,结案后上缴“公物仓”,有需求再向“公物仓”申请调配。有的单位闲置的办公桌椅、电脑等,未到报废年限,上缴“公物仓”调剂给其他单位。未来,公车使用和房地产项目也将纳入到“公物仓”制度中。

  江苏省的设想是,设立实物和虚拟两个“公物仓”。比如一些大型仪器设备,可以在虚拟公物仓中相互调剂,节省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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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方面,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建筑装修方面,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构造简洁、色彩适宜,营造庄重、实用、协调的装饰效果,因地制宜地选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张希)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