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制定出台《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31.05.2016 00:3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
为规范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近日,山东省民委、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自2016年5月3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严格遵循国家民委、公安部《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法律文书、证明材料、工作流程、备案办法、纠错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实施细则》全文共22条,主要从适用范围、工作职责、确认登记、变更规定、审批程序、备案制度、协作机制、救济途径、法律责任、执行效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为确保《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山东省民委、山东省公安厅前期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先后书面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在山东民族宗教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要求,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体现了依法制定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下一步,还将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实施《实施细则》有关情况,为《实施细则》的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
31.05.2016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