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评价法官 才有司法公正

13.11.2015  13:48

  零点快评

  据报道,珠海横琴新区法院近日出台意见,在全国率先推行法官评鉴制度,并提出针对法官的第三方评价方案。

  法官评鉴制度,既是强化内部监督的“利器”,以外部监督、第三方评价的“硬约束”,促使法官自加压力、公正司法;也是从宏观层面建立对法官群体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有助于避免法院内部管理考评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客观现象和人为“护短”陋习,也有助于避免司法行政化旧体制中领导“一言堂”的弊端,打破官场“小圈子”文化。

  司法实践中,为使这项改革“新生事物”有效推进,首先要确保法官评鉴第三方机制的独立性、全面性和公信度,在评鉴主体的人员选拔和评鉴内容、评鉴方式的客观有效等方面,做到公平合理、让人信服。既要避免影响法院、法官的依法独立审判,又要避免“评委”的人为不公、缺乏专业和基于对法官情况的不了解、误解等作出不公正评价。其次,真正发挥法官评鉴机制的外部监督、评价作用,将其纳入与法官奖惩、职级、晋升等紧密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而不是虚有其表、流于形式,法官表现优劣、应否奖惩、是否适任、能否提拔重用等,仍由法院内部监督考核“自说自话”,从而让法官评鉴制度沦为法院改革的“花架子”。 符向军

编辑: 莫小羽